岳阳市第十八中学岗位设置管理考核办法
(二届二次职代会修改版)
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,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,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、规范化和制度化,根据国家和省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
指导思想: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,创新管理体制,转换用人机制,整合人才资源,凝聚优秀人才,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,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,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促进事业发展。
基本原则:坚持科学设岗、宏观调控的原则;坚持优化结构、精干高效的原则;坚持按岗聘用、合同管理的原则;坚持平稳实施、稳步推进的原则。
二、考核办法
(一)、管理岗位人员聘任考核办法
校级领导的考核,根据干部管理要求,由上级组织部门、人事部门负责,严格执行上级要求。校级以下管理干部根据学校聘任制方案要求执行。
(二)、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任考核办法
1.符合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的教师,根据所符合对应岗位级别的要求及个人意愿,分别写出竞聘申请并交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2.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组织考核、计分
具体计分方法如下:
(1)获得全国劳动模范、省劳动模范、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、特级教师、全国模范教师、全国优秀教师、全国先进教育工作者中一项或几项,计30分;获得省委、省政府或国家有关部委综合性表彰,或省人社厅、教育厅表彰的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、优秀班主任或获得市劳动模范称号等的一项或几项,计20分;获得市委、市政府或市有关部门综合性表彰,或市人社局、教育局表彰的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、优秀班主任等的一项或几项,计10分;获得区级优秀计6分;校级优秀计1分(可累计计算,4分封顶)。
(2)从教30年,计80分,每超1年加2分;不足30年的,每年计2分;
(3)工龄每年计2分,工龄满30年计80分;学龄每年计2分;
(4)任现任专业岗位职称职务每年计4分;
(5)任现岗以来,一年考核不合格或两年基本合格者,记0分,连续考核为合格者计10分,其中一次年度考核优秀加计1分;连续考核为合格者计10分。其中年度考核优秀每年加计1分;市直、市级以上奖励,一次加计2分;
(6)教师具有本科学历计6分,专科学历计5分,中专学历计4分。本科学历以上,其中高一个学历层次加1分、高二个学历层次以上加2分;
(7)能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,写出一定价值的教研论文或专著者按下列情况计分:
Ⅰ、任现职以来在“CN”或“ISSN”刊号上发表论文,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获奖论文按同级别发表论文,每1篇计1分,4分封顶。其他获奖论文不计分;
Ⅱ、参与教研课题按下列情况计分,校级计1分、市(区)级计2分、省级计3分;参与的教研课题成果在校、市、省(含省以上)获奖者加计1分;课题主持人再加1分;(课题参与获奖情况以教科室、教科院备案的已结题课题为准)
(8)18中以来,担任过校级领导,每年计1分,累计不超过4分;担任过处室主任、年级主任、团委书记等,每年计1分,累计不超过3分;担任过班主任、教研组长、备课组长、党支部书记、处室副主任1年及以上,计2分。所有项目可累加,5分封顶。
(9)任现岗以来,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学比武,获得过市直(区)一等奖计3分;获得过市级一、二等奖分别计8、6分;获得过省级以上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计15、10、8分。(取一次最高分)
(10)近六年在岳阳市第十八中学曾教中考科目的计4分。在岳阳市第十八中学所带中考科目年级科成绩平均分(质量分)在市区学校排名的平均名次,居第八名计2分,每高一个名次加2分。不同科目取参加中考次数的平均值。任现岗以来,所任教学科教学质量在全区质量监测中获得 “先进”“提升”等荣誉的,每次计2分,计分可累计计算,10分封顶。)
(11)在岳阳市第十八中学辅导学生参加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赛,曾获省级以上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计5、4、3分;曾获市(区)级以上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计3、2、1分(取一次最高奖次计分),辅导学生团体项目获奖,依据上述等级计分。
(12)18中以来,曾指导一、二、三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新教师任务者计1分。(以教科室统计的师徒结对情况为准)
(13)校级以上(名师工作室)骨干教师计2分;学校学科工作室成员计1分,主持计2分;区级名师工作室成员计2分,主持计4分;市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成员计3分,主持计6分。(此项不重复加分,取最高等级计分)。
(14)任职以来参加市教体局组织的支教(偏远地区)工作经历计5分。
(15)近五年来,达到学校平均工作量,每年计1分;未达到学校平均工作量年度计0分;超过学校平均工作量,每年计2分。10分封顶。
(16)及时做好政治学习记录。参评前1年,年度政治业务笔记优秀计2分,合格计1分。2分封顶。
(17)组织职评小组成员民主投票,总分为20分,以得票百分率*20分计个人所得分(职评委员会根据教师工作量和工作态度衡量)。
计分上不封顶,得分在同级别岗位竞聘人员中排队,在岗位职数允许范围内从高到低聘任,落聘人员自动进入下一级岗位竞聘。以现有技术岗位保底,只升不降。
(三)、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聘任考核办法
根据学校聘任制方案要求执行。
三、否决条件
近三年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能参与此次聘任考核:
1.请长假(半年以上)。
2.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。
3.师德师风败坏的,造成恶劣影响的。
4.不讲政治、不讲团结,搬弄是非、挑拨离间,严重影响学校安定团结的。
5.工作责任感不强、学生及家长意见较大,反应较强烈、满意率不高的。
6.有违法乱纪被查处的。
7.不能胜任技术岗位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