岳阳市第十八中学
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分细则
(第二届二次职代会讨论稿)
一、思想品德(17分)
申报人员应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,关心爱护学生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作风正派,治学严谨。
1.任现职以来,一年考核不合格或两年基本合格者,记0分,连续考核为合格者计10分,其中一次年度考核优秀加计1分;获学校十佳教师加计2分;获区级及以上综合荣誉(被党委、政府、教育等相关部门授予劳动模范、师德标兵、优秀教育工作者、优秀教师、 最美乡村教师、三八红旗手、五一劳动奖章等)加计3分 ;评为市级及以上劳模者记满分。(此项不重复,以一次最高等级记分,满分15分)
2.及时做好政治学习记录。参评前1年,年度政治业务笔记优秀计2分,合格计1分。2分封顶。
二、学历资历(25分)
1.教师具有专科学历计3分,本科学历记4分,本科以上高一个学历层次加2分、高二个学历层次加4分。
2.教龄每年计0.5分。
3.任中级职务满五年,从第六年开始,每增加一年加1分,最多加10分。任初级职务满四年,从第五年开始,每增加一年加1分,最多加10分。
4、累计不超过25分。
三、教育科研(15分)
(一)任现职以来,能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,写出一定价值的教研论文或专著者按下列情况记分:
1.在市级“CN”或“ISSN”刊号(《含中小学素质教育》)上发表1篇论文记2分,每增加一篇论文加1分。
2.在省部级及以上级别“CN”或“ISSN”刊号上发表1篇论文记5分,每增加一篇论文加1分。
3.累计不超过8分。
4.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获奖论文按同级别发表的论文折半计分。
5.提供了专著(独立完成)计4分;合著者按排名顺序及字数计2—3分;此项不重复,以一次最高等级计分。
(二)任现职以来参与教研课题按下列情况计分:校级计2分、市(区)级计4分、省级计6分、国家级计10分;参与的教研课题成果在校、市(区)、省(含省以上)获奖者加计1分;课题主持人再加3分。每增加一个课题加1分(课题参与获奖情况以教科室备案为准,以结题为准。)
(三)此项累计不超过15分。
四、工作能力(42分)
1.
近五年来,达到学校平均工作量,每年计1分;未达到学校平均工作量年度计0分;超过学校平均工作量,每年计2分。10分封顶。工作量计算午休、第八节不纳入计算(我校平均为14节/周)
2.能承担一门学科的教学任务,并提交了近三年内一个学期自己的原始教案和听课记录本;由评审委员会评定计分,按质量:优秀计7分、良好计6分、合格计5分、基本合格计4分。
3.进入十八中以来,担任过或正在担任班主任、教研组长、备课组长、年级组长、处室工作人员及以上行政职务每年计1分,期间获校级、市区级及以上先进称号的计1、2、3分。(此项最高8分)
4.任现职以来,每上过一堂校际示范课(包括承担学校教师培训和面向全体教师的讲座、承担策划、组织参与艺体活动、公开示范课、专题讲座等计1 分,市(区)级及以上的示范课计2分。(此项最高5分)
5.任现职以来,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学比武,获校级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计3、2、1分;获市直(区级)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计6、5、4分;获市级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计8、7、6分;获省级以上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计11、10、9分。(此项不重复,单项折半,以一次最高等级计分)
6.十八中以来,经学校批准参加民间团体组织的获奖情况减半计分,民间单项减等折半计分(此项最高5分)。
7.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说课比赛、微课、一师一优课等获奖情况按个人竞赛降级(第5条)计分。
8.任现职以来,参加市教体局安排的支教工作(偏远地区)和农村学校教学经历满一年的计5分,有援教经历的计2分。
五、工作业绩(40分)
1.任职以来,在岳阳市第十八中学教担任过毕业班(含八年级生地)计2分(担任多届只计一次);在岳阳市第十八中学所带中考科目年级科成绩平均分(质量分)居城区第一名的记26分,第二名的记25分,每降一个名次降2分,第10名及10名以后都只计5分(担任多届只计最高的一届)。考查考试的音乐、美术、信息等非文化科目没有重大教学事故的,保底分为5分。
2.任现职以来,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或专业竞赛(含现场比赛等)获市(区)级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记3、2、1分;获省级以上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记6、5、4分;学校同意参加的民间团体组织的竞赛获奖情况减半计分。(此项不重复,以一次最高等级计分)
3.承担培养新教师任务者计1分。(以教科室统计的师徒结对情况为准)
4.学校学科工作室成员计1分,主持计2分;区级名师工作室成员计2分,主持计4分;市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成员计3分,主持计6分此项不重复加分,取最高等级计分)。
5、任现职以来,所任教学科教学质量在全区质量监测中获得 “先进”、“优秀”、“提升”等荣誉的,每次计2分,计分可累计计算,10分封顶。)
六、近五年内有下列情形的本年度不能参评
1.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;
2.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;
3.师德师风败坏的,造成恶劣影响的;
4.不讲政治、不讲团结,搬弄是非、挑拨离间,严重影响学校安定团结的;
5.工作责任感不强、学生及家长意见较大,反应较强烈、满意率不高的。
6.有违法乱纪被查处的。
七、记分方法与使用
1.参评人员最后得分为:学校职评考核小组给出的个人部分得分(80%)+职称评定领导小组无计名投票后打分的平均分(20%)。
2.此方案使用于中学高级和中学一级、中学初级等技术职称评定。
3.其他未尽事宜,按照上级最近下发的职称评定相关文件执行。有关年限要求和必备条件的特殊要求,以上级文件为准。
4.所有评定过程必须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事后予以公示。